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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月起实施!无人机“黑飞”要罚款
来源:澎湃新闻 发布时间:2023-12-29

2024年1月1日起

民用无人机未实名登记

进行飞行活动将被公安机关处罚

请拥有无人机的小伙伴们注意啦!

赶紧实名登记

并报公安机关备案!!!

国务院、中央军事委员会颁布的

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

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

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第47条规定:违反本条例规定,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,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,可以处200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根据新规规定

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

应当依法进行实名登记

不分类型和重量

都应当在飞行前为所属无人机

进行实名注册登记

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

实名登记流程

超详细注册登记流程

什么是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?

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:是指从事除用于执行军事、警察和海关飞行任务外的无人驾驶航空器。

无人驾驶航空器:是指机上没有机载驾驶员,自备动力系统的航空器,分为微型、轻型、小型、中型和大型。(简称无人机、UAV)

无人机微、轻、小、中、大型区分标准

《条例》指出将无人机按照空机重量、起飞重量、飞行速度等性能指标划分为:微型、轻型、小型、中型和大型。

微型无人驾驶航空器:是指空机重量小于0.25千克,最大飞行真高不超过50米,最大平飞速度不超过40千米/小时,无线电发射设备符合微功率短距离技术要求,全程可以随时人工介入操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。

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:是指空机重量不超过4千克且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7千克,最大平飞速度不超过100千米/小时,具备符合空域管理要求的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监视能力,全程可以随时人工介入操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,但不包括微型无人驾驶航空器。

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:是指空机重量不超过15千克且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25千克,具备符合空域管理要求的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监视能力,全程可以随时人工介入操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,但不包括微型、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。

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:是指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150千克的无人 驾驶航空器,但不包括微型、轻型、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。

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:指最大起飞重量超过150千克的无人驾驶 航空器。

实名登记流程

经久耐用设备齐全

申请人需备资格

(1)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(以下简称自然人);

(2)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法人。

登记流程

(a)当所有人为自然人时:

登记如下信息:姓名、身份证号码;电话号码、电子邮箱和通讯地址;无人机的产品类型、 型号、序列号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规定的唯一产品识别码、飞控序号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使用用途等;

(b)当所有人为法人时:

登记如下信息:法人名称、法定代表人姓名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/组织机构代码、联系人、联系人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,以及本条第(a)段要求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信息和使用用途。

01

进入官方平台(https://uas.caac.gov.cn)网址

建议使用电脑会更方便操作。

02

首次进入需要注册

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个人信息,详情可点击查看:无人机执照UOM系统操作步骤,近期系统最后一步需要人脸识别完成注册。

03

实名注册无人机

登录好进入首页——点击右上角登记管理——实名登记——注册品牌无人机——验证所有人信息——手机扫码刷脸验证——选择生产商名称(可一页页看,也可直接输入搜索)——选择型号等相关信息(序列号需手动输入)——根据要求长传照片——完成注册。

实名登记标志的展示

完成注册后,可在实名登记页面中查询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无人机,点击右侧 [发送二维码] 按钮。填写邮箱,下载附件并打印,将二维码粘贴至该无人机的机身上。

实名登记号码共11位,以UAS开头,后缀为8位的阿拉伯数字、 罗马字符大写字母或者二者的组合。

特别提醒:为便于管理,请拥有无人机的小伙伴将无人机在民航局实名登记系统注册登记后,将登记的信息报给当地公安机关备案。

飞行是否需要申报?

经久耐用设备齐全

《暂行条例》中规定:针对微型、轻型、小型无人机划分了适飞空域,真高120米以下的适飞空域可自由飞行,无需提交飞行活动申请。

真高120米以上空域、空中禁区、空中限制区级周边空域、军用航空超低空飞行空域、机场及周边区域、军事禁区、重要革命纪念地等区域设为管制空域。如需在管制空域范围内飞行,需向对应飞行管制分区的空中交通管制机构提出申请。

禁飞区域具体有哪些?

根据江西省公安厅2017年5月26日发布的《关于加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的通告》第二条、第三条规定:未经批准,严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以下区域上空飞行:

(一)民用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、跑道两端20公里范围内的机场净空保护区;

(二)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区域;

(三)通讯、供水、供电、能源供给、危化物品储存、大型物资储备等关系国计民生、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防控目标区;

(四)车站、码头、港口、商圈、街道、公园、大型活动场所、展览馆、学校、医院、居民小区等人口密集区域;

(五)政府公告进行临时管制的区域。

违反规定在上述区域内飞行的,公安机关联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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