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现行《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》(AC-61-FS-2018-20R2),执照有效期为两年。自2023年9月1日起各执照持有人应在执照有效期期满前90天内向局方申请重新颁发执照。对于执照申请人,应出示在执照有效期期满前24个日历月内符合局方要求的无人机云交换系统电子经历记录本上的100小时飞行经历时间。对于不满足飞行经历时间要求的,应通过执照中任一最高驾驶员等级对应的实践考试。
12月1日起系统将停止执照有效期自动续期,未在有效期内进行上述操作的(详见系统登录前首页-操作指南-操控员资质-05 执照签注操作说明),将无法行使执照所赋予的相应权利。
据了解,具体的执行政策各服务商正在与民航局非标司对接,相关云交换系统与uom系统也在对接中,有相关消息将第一时间发布,尽请关注!